=|HERO|=GTfox 发表于 2006-9-7 17:26:36

=|HERO|=tianming@BF2 谁带的?进来领人。

竟然在娱乐区搞网络传销,我不知道是不是他本人。

https://telecom.heroclan.net/viewthread.php?tid=176693&extra=page%3D1

=|HERO|=I.C.P. 发表于 2006-9-7 18:16:01

晕~~前几天噶新闻先讲住~~网络传销是犯法噶
天明是三连噶

=|HERO|=Kinson 发表于 2006-9-7 18:20:52

目前不是很清楚是什么事不过既然不符合规定 就按规定处理

=|HERO|=GTfox 发表于 2006-9-7 18:30:48

就算是自己把内容编辑了,大家都知道,小样。

=|HERO|=FoX-1 发表于 2006-9-7 18:46:19

处理+关注!

=|HERO|=Faw@BF2 发表于 2006-9-7 19:06:25

严重关注

=|4G|=Adoby 发表于 2006-9-7 19:15:18

新兵连滴过来领人

=|HERO|=big_sky 发表于 2006-9-7 20:10:28

既然天明已经自己删除了,那就说明他已经对LZ说的话有所触动了

请各位前辈高抬贵手,念在初犯,请不要追究了。

对于给各位造成的困扰和不便,我向各位道歉

=|HERO|=aodaod 发表于 2006-9-7 20:14:00

啊?我还以为他说说玩的1~还真做了!~

=|HERO|=BJ3210 发表于 2006-9-7 20:40:45

`````````````天明是个SX

=|HERO|=FoX-1 发表于 2006-9-7 21:05:17

等待他的官方解释

go@ 发表于 2006-9-7 21:50:52

搞传销?还不开除!

=|HERO|=O.ttl91 发表于 2006-9-7 21:52:19

开除丫的!

=|HERO|=HongQi 发表于 2006-9-7 22:42:25

唉,都是被骗的,教育一下就好!!!

别相信钱是那么容易得来的就是了!

=|HERO|=GTfox 发表于 2006-9-7 23:23:54

原帖由 =|HERO|=big_sky 于 2006-9-7 20:10 发表
既然天明已经自己删除了,那就说明他已经对LZ说的话有所触动了

请各位前辈高抬贵手,念在初犯,请不要追究了。

对于给各位造成的困扰和不便,我向各位道歉

这事不是自己改内容就行的,在于一个人的观念问题,你代他道歉没用。
还有,你自己看他回的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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