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ds 发表于 2006-12-11 11:49:24

公告

关于开展清理整治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
国际联网安全管理规定行为专项活动的通告

为有效惩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南宁市互联网安全秩序和信息安全,营造一个良好、有序、健康的互联网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195号令)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33号令)的有关规定以及南宁市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使用的实际情况,南宁市公安局近期将在全市范围内对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开展专项清理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整治对象为:使用互联网宽带接入服务的个人用户。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利用路由器等设备以并接的方式私自接入国际互联网;随意转借、转让用户帐号等违规行为。
三、全市清理整治工作由南宁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组织,各电信运营商应当对互联网接入用户使用情况进行梳理,密切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四、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希望相关人员尽快自行清理,同时希望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协助公安机关共同维护南宁市互联网的安全秩序,举报电话:3999364。
特此通告。
                                       南宁市公安局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miumiuedmun 发表于 2006-12-11 11:50:33

kds 发表于 2006-12-11 11:56:04

南宁市公安局的意思是 利用路由器上网会危害互联网的安全秩序 所以要禁

comcn 发表于 2006-12-11 11:59:21

估计是多人共用一个ADSL上网不便于监管

building5 发表于 2006-12-11 12:03:25

NND,大不了在现实社会中再做一个信息时代的野人-----不上网鸟~~

=|HERO|=YE@BF2 发表于 2006-12-11 12:07:54

是他赚得钱要少了

=|HERO|=HUMMER 发表于 2006-12-11 12:25:16

=|HERO|=ly 发表于 2006-12-11 12:26:46

强烈鄙视~~~~~

=|HERO|=HUMMER 发表于 2006-12-11 12:36:18

不被打击得路过

GX.azzuri 发表于 2006-12-11 14:49:23

是那帮电信的收买公安局的,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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