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DB发作弊器,还真拿他没辙,不过丫现在竟然愚蠢到发猴子的个人资料,从法律上讲,已经涉及到猴子的个人隐私,属于侵权了:
' l3 }: V+ }) P( \7 n* T# I相关资料:
$ f! R' b- ?0 M9 u- C8 Q《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第18条规定:“用户应当服从接入单位的管理,遵守用户守则;不得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篡改他人信息;不得在网络上散发恶意信息,冒用他人名义发出信息,侵犯他人隐私……。” , B5 O+ v- R" I( f2 V# c& `, H7 K6 `* K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7条:“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国际联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8 C: c5 r" i- N/ F/ C9 D
2000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规定: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及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的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可以构成犯罪,依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