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sten 发表于 2006-9-5 17:22:07

原帖由 =|HERO|=ARBIN 于 2006-9-5 17:20 发表
我来升级一下OP管理条例


1。阿贵认可的OP才是OP
2。OP的任何操作都是对的
3。如果认为OP错了,请参考第二条


专政!

=|HERO|=ARBIN 发表于 2006-9-5 17:24:19

简单明了,玩个游戏哪来那么多废话

=|HERO|=blue-wu 发表于 2006-9-5 17:24:24

我想申请,可惜8会用OP软件阿

=|HERO|=SEELLY 发表于 2006-9-5 17:30:33

原帖由 =|HERO|=blue-wu 于 2006-9-5 17:24 发表
我想申请,可惜8会用OP软件阿

…………我没人教就会了。
蓝雾真是猪。

=|HERO|=orange~ 发表于 2006-9-5 17:31:47

原帖由 =|HERO|=ARBIN 于 2006-9-5 17:20 发表
我来升级一下OP管理条例


1。阿贵认可的OP才是OP
2。OP的任何操作都是对的
3。如果认为OP错了,请参考第二条


强烈支持ARBIN叔叔!

=|HERO|=xp42 发表于 2006-9-5 17:33:22

我在线的时候也比较长,人品也非常好。我申请OP

=|HERO|=Pentium 发表于 2006-9-5 17:36:55

原帖由 =|HERO|=xp42 于 2006-9-5 17:33 发表
我在线的时候也比较长,人品也非常好。我申请OP


反对, 因为你昨天淘汰了犀利, 害滴偶输钱 ......

=|HERO|=Maomaoy 发表于 2006-9-5 18:05:03

轮换容易出问题 每个人执法风格都不一样 换个op换一种标准 这样玩家必定不习惯 有些标准可以制定 有些确不能 还是终身制的好 因为一个人的人品是不会轻易改变的

=|HERO|=NBAGUI 发表于 2006-9-5 18:15:09

既然有不同意见,建议等意见统一后再实施吧。

嘿嘿

=|HERO|=Maomaoy 发表于 2006-9-5 18:16:32

原帖由 =|HERO|=NBAGUI 于 2006-9-5 18:15 发表
既然有不同意见,建议等意见统一后再实施吧。

嘿嘿

大可不必 完全可以照你自己的意思办 我们只是给点建议

=|HERO|=NBAGUI 发表于 2006-9-5 18:26:36

原帖由 =|HERO|=Maomaoyu 于 2006-9-5 18:16 发表


大可不必 完全可以照你自己的意思办 我们只是给点建议

不办,正好找不到借口推掉烫手山芋呢,感谢你给我机会,MUHAHAHAHA

Basten 发表于 2006-9-5 18:27:51

原帖由 =|HERO|=NBAGUI 于 2006-9-5 18:26 发表


不办,正好找不到借口推掉烫手山芋呢,感谢你给我机会,MUHAHAHAHA


感谢CCTV,感谢MTV,感谢WTO,感谢NBA,感谢UFO,谢谢MAOMAO ...

=|HERO|=chenr 发表于 2006-9-5 21:51:26

我正式申请二号op,权限踢人,ban人即可

=|HERO|=YO=YO@B 发表于 2006-9-5 22:22:32

我申请FH1#op,换图用。

=|HERO|=FLYQQQ 发表于 2006-9-5 22:48:34

```我想AGUI 的规则里面个性的空间已经很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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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既然ECHAO把OP管理这个烫手山芋又丢给我,我也有话在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