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觉得那个一个把储户打死的戒款员做的对吗?
我觉得很对,人家警告过那个储蓄户,那个人硬要出去,戒款员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准备抢钱,给你吃下QZZ97散弹是正确的,毕竟抢劫不是天天发生,一但发生有谁能判断你是不是真的抢钱呢?不对,要拉去枪毙。
呵呵,如果打死的是DN,那就另当别论了。
[ 本帖最后由 =|HERO|=Cnnets@2142 于 2007-4-13 14:44 编辑 ] 我也觉得活该.叫Y装B..这种事也能崩面子吗. 过激了~~
其他的就不多说了,这件事情的评论很多 双方都有责任的... 不懂法不要乱说
押运员使用的是非致命性武器
最坏的打算是开枪,但是开枪的射击位置应该在腿部等不会致死的部位
储户责任再大,因为没有形成对押运员的生命威胁,押运员也不应该开枪将储户击毙
何况,此种情况判断方式应该以储户当时的动作[基本就是有无拿出凶器来判断是否开枪]
储户激动,行为反常是他的责任
但是他的责任惩罚方式并不是死亡 杀一敬百啊.看哪里谁还敢去抢银行. 有一个问题,新闻说保安不允许储户出入,这是谁赋予的权利?保安的任务是不让人接近押款车,保护款项安全,谁赋予他们封锁银行禁止出入的权利的?
再者,无论对方发生什么行为,并没有拿出致命凶器,就算开枪,有对着脸开枪的?明显就是奔着要命去的
警察在抓捕犯罪嫌疑人遭拒捕时,尤其是没有携带致命武器没有挟持人质的嫌疑人,也都是要先向天鸣枪警告,然后才能对犯罪嫌疑人的开枪的,而且要求尽量是非致命部位,不信的问红衣
那么一个臭保安直接对着人脑袋又怎么说?
我看这案子其实很明显,之所以这么长时间都没个说法,很大原因来自于这个保安所在的公司是公安的第三产业,如果说保安有罪,公安部门就要承担管理责任,而且事情闹这么大,后果这么严重,影响很坏,公安部门没准都要弄出来个谁替一把手顶罪了 押款的枪弊,如果连银行都不让出干脆在押款车附近拉个范围警戒线,一切行人机车不许入内。
押款员明显是仗着有枪,广东话就是“老老西西”,就是很拽的意思。在没有明枪示警的情况,在没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有抢劫动机的情况下,开枪非法剥夺他人的人身权利,已造成故意杀人,所以该弊了. 押款员全责 我觉得最多用枪顶脑袋吓一下,直接开枪没道理的 就是一没见过世面的SB觉得自己手里有把枪了,别人没有,自己就很牛B了,这种人就是欺软怕硬的,那储户要手里也有把枪,丫就得怂,真到赶上有抢银行的丫指不定跑哪去了,也就敢跟手里没家伙的人装装B 哪条法律规定押款员可以开枪打死储户
那怕是打死有嫌疑的抢劫者
并且从报道的情况来看,该储户有 抢劫 的迹象吗?
警察要开枪,都得先确定对方有没有威胁,有没有开枪的必要 原帖由 =|HERO|=TnT 于 2007-4-13 16:02 发表
就是一没见过世面的SB觉得自己手里有把枪了,别人没有,自己就很牛B了,这种人就是欺软怕硬的,那储户要手里也有把枪,丫就得怂,真到赶上有抢银行的丫指不定跑哪去了,也就敢跟手里没家伙的人装装B
就是就是,现在的XX都是持强凌弱。。。 说实话押款员行为过当!
不过我也觉得那个储户TMD就是装逼!死了活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