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O|=JK.Kenn
发表于 2007-6-27 05:37:23
靠,一次来晚了
可以说的都被JR们说完了
我祝福LZ
不管怎样我们支持你的决定!
=|HERO|=TnT
发表于 2007-6-27 11:14:13
最后给LZ一个忠告
要继续就抛掉过去,今后无论有何挫折,即便悲剧重演,这个旧事也不要再提
否则,长痛不如短痛和,换一个或许是更好的选择
=|HERO|=NO.01
发表于 2007-6-27 12:23:54
不错,理解你,支持。。
China.3z.cn
发表于 2007-6-27 13:11:03
......好好过日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