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编《中国志.李玮峰传》zt
李玮峰者,吉林长春人也。姓李,讳玮峰,字不详,号“大头”。少时恶书,胸无点墨,不习礼数,至十始能书其名。其母叹曰:“呜呼!生儿如此,不若使之蹴鞠,将以糊口耳。”始拜师从。峰少时即以凶狠为名,凡斗殴者无不流血,断骨乃止。从蹴鞠亦不改其习,友皆惧,竟以此为荣,每逢人则炫之。后长至八尺有余,逢健力宝始建,乃入其队。竟不知其友皆高呼庆贺,大飨三日乃止,问之何庆,乃曰:“吾等体肤皆可保全矣”。言必无不涕泣不止,听着为之动容。
后,峰入深队,其名始成。效之数年,与其友李毅并成“李氏双痴”。李毅者,安徽蚌埠人也。自幼脑瘫,然竟为蹴鞠,不亦神呼!后数有斩获,旧疾复发,自号“李毅大帝”,上以其反,欲诛之,左右言曰:“何与脑瘫相计较耳。”乃罢。传其控球可达89分,不知其真伪也。其详见《中国志.大帝本纪》。
朱广沪者,沪人也,初为沪教,不受重,自往深,任教。后因冠军迁为国家主教,继任者迟尚斌,乃一代名将,退后乃始教,初从辽东大连,数年冠,迁至深,为峰之教也。任人唯亲,众皆怨,时峰以自资老,不服,数顶之。余皆推峰为老大,自号“球霸将军”。与斌争,数月,败斌于深,斌引兵还大连,不复涉足。峰自此更轿奢,反不顺其者,轻则殴之,重则断其筋骨,一时间,众人皆惧,归附峰。队以其为大,自此身名威震华夏,凡小儿夜啼,但曰:“球霸将军来也。”则惧而晕厥,三日三夜乃醒。
后嫌财少,转入沪,数涉假球,然终不能禁之。
上闻其名,招入国队,任之队长,统率后防。然其少不识书,智商低略,即以其粗野,凶狠而御,每赛,必吃牌,红黄不可胜计,球员折筋断腿不可计数,故多有怨言。世足联乃改易规则,凡同场染红者逐出,并停一赛,两黄与一红同。盖因其而改易规则,亦显其能也。
中日间数有隙,与日赛,每辄动其手脚。尝与日队员争,怒,手掐其脖,险折其颈,日队皆惧,自此凡与其赛者,皆弃权。峰不以为耻,更炫之。
峰之死因,扑朔迷离,凡版本盖三十余。或曰斗殴之死,或曰放纵之死。其一曰:与人赛,被揣命门,当即倒地,口吐白沫,抽搐不止,队医即视之,退其裤,但见惨不忍睹,黄水四流,不复形状,送医,即日死。呜呼,古人云:“凡混者,终必还。”信不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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