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O|=sqcyj61 发表于 2008-7-5 03:06:08

原帖由 =|HERO|=ANTONIC 于 2008-7-5 03:03 发表 http://bbs.heroclan.net/images/common/back.gif
完了完了
明天改名:春排
恩 不错

=|HERO|=eMo 发表于 2008-7-5 03:08:48

骚狐狸!!

=|HERO|=hnyzgao 发表于 2008-7-5 03:39:58

同志们,你们到是帮我出出主义啊。

我到底是办了她还是放手。

=|HERO|=O.Lion 发表于 2008-7-5 07:09:34

此事须三思!

这事情归根到底,得这女孩子拿主意!

你愿意在结婚后,你的配偶心里还想着别的异性吗?

多换位思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要去做伤人害己的事情!

男子汉大丈夫,要能屈能伸;要仗义;要负责任!

不能仅用下半身思考!

恋爱就几年,而婚姻却是几十年,如果有了孩子,为人父母的责任更重大!

孩子无辜,不能让他(她)生活在一个破损的家庭环境里!

这都是很严肃的问题啊!三思谨慎!

=|HERO|=O.Lion 发表于 2008-7-5 07:10:46

以后这样的帖,发内部吧!

=|HERO|=D.Anthe 发表于 2008-7-5 08:22:01

什么歌来着?他们穿过市俗的城墙~~!!

=|HERO|=hnyzgao 发表于 2008-7-5 10:31:51

我晕,老狮当真了。

我说的那些都是开玩笑的,根本没有的事。

只是陪火狐发骚而已。

=|HERO|=AIR 发表于 2008-7-5 10:35:20

夏天了。。。不是春天了。。

=|HERO|=hnyzgao 发表于 2008-7-5 10:51:56

偶喜欢春天。

=|HERO|=Archer 发表于 2008-7-5 10:53:55

人家有男朋友还接近干啥 自找麻烦

=|HERO|=GW 发表于 2008-7-5 11:03:25

马太监一看就没女人的主

=|HERO|=GW 发表于 2008-7-5 11:04:01

LZ不用郁闷 随缘最好...勉强的不要~

=|HERO|=GW 发表于 2008-7-5 11:07:38

如果你一再勉强那....3个人都会受到伤害地...

=|HERO|=Cat Tom 发表于 2008-7-5 11:13:34

告诉你! 一个字 那就素强了! 用各种方法!喜欢地一定要珍惜! 明明白白的表白看反应就知道自己有米希望了!

=|HERO|=Cat Tom 发表于 2008-7-5 11: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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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自己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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