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O|=sqcyj61
发表于 2008-7-5 03:06:08
原帖由 =|HERO|=ANTONIC 于 2008-7-5 03:03 发表 http://bbs.heroclan.net/images/common/back.gif
完了完了
明天改名:春排
恩 不错
=|HERO|=eMo
发表于 2008-7-5 03:08:48
骚狐狸!!
=|HERO|=hnyzgao
发表于 2008-7-5 03:39:58
同志们,你们到是帮我出出主义啊。
我到底是办了她还是放手。
=|HERO|=O.Lion
发表于 2008-7-5 07:09:34
此事须三思!
这事情归根到底,得这女孩子拿主意!
你愿意在结婚后,你的配偶心里还想着别的异性吗?
多换位思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要去做伤人害己的事情!
男子汉大丈夫,要能屈能伸;要仗义;要负责任!
不能仅用下半身思考!
恋爱就几年,而婚姻却是几十年,如果有了孩子,为人父母的责任更重大!
孩子无辜,不能让他(她)生活在一个破损的家庭环境里!
这都是很严肃的问题啊!三思谨慎!
=|HERO|=O.Lion
发表于 2008-7-5 07:10:46
以后这样的帖,发内部吧!
=|HERO|=D.Anthe
发表于 2008-7-5 08:22:01
什么歌来着?他们穿过市俗的城墙~~!!
=|HERO|=hnyzgao
发表于 2008-7-5 10:31:51
我晕,老狮当真了。
我说的那些都是开玩笑的,根本没有的事。
只是陪火狐发骚而已。
=|HERO|=AIR
发表于 2008-7-5 10:35:20
夏天了。。。不是春天了。。
=|HERO|=hnyzgao
发表于 2008-7-5 10:51:56
偶喜欢春天。
=|HERO|=Archer
发表于 2008-7-5 10:53:55
人家有男朋友还接近干啥 自找麻烦
=|HERO|=GW
发表于 2008-7-5 11:03:25
马太监一看就没女人的主
=|HERO|=GW
发表于 2008-7-5 11:04:01
LZ不用郁闷 随缘最好...勉强的不要~
=|HERO|=GW
发表于 2008-7-5 11:07:38
如果你一再勉强那....3个人都会受到伤害地...
=|HERO|=Cat Tom
发表于 2008-7-5 11:13:34
告诉你! 一个字 那就素强了! 用各种方法!喜欢地一定要珍惜! 明明白白的表白看反应就知道自己有米希望了!
=|HERO|=Cat Tom
发表于 2008-7-5 11: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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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自己的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