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744|回复: 14

作废!!!作废!!!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7-1 21: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全部作废!!!等待馒头的规定 !!!!!!!

注意出现以下情况会被值班OP踢出服务器:
1.统一用刀时用手枪的
2.用除小刀.手枪.电击器外的任何武器者
3.在服务器中骂人的
4.利用指挥官扔EMP.轨道炮的.
5.开载具的包括利用小车等惯性杀人的.
6.刷分者.
7.OP认为违反服务器规则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7-1 21:36:34 | 显示全部楼层
OK,测试期中有什么问题欢迎交流,结束前会有相关投票讨论以决定服务器未来的设置,欢迎各位关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7-1 21:38:54 | 显示全部楼层
FF暂时不关闭,防止有人利用ROX获得不正当利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7-1 21:4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允许讨论,还未定下,就请标明草案,说明制订中,而非高亮,以不可辩驳的语气写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7-1 21:46:3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猪不具备任何权利,作用,约束力
鉴定完毕~~~~~~~废柴~木哈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7-1 21:47:16 | 显示全部楼层
NND...............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7-1 21:47:35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pub.ccnec.com/forums/thread/476332.aspx
先看看这个好了,保留随时修改的权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7-1 21:47: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的第一条
1.这个规定谁定的
2.这个规定有没有经过大家同意
3.这个规定有没有经过相关人员允许,或者说你可以直接规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7-1 21:48:54 | 显示全部楼层
P&K服的特色是
1.只用手枪和刀作为武器
2.枪和刀同时使用,而且是随即应变的
  如果你离某个人进 拿刀上 或者别人拿刀  你也拿  当然也可以拿手枪直接打  

硬性的手枪和刀是不存在的

那么就请开两台服务器吧  一台手枪  一台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7-1 21:49: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存在 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开创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7-1 21:5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象正常模式一样

你用手枪能打过VOSS  谁说你非得拿VOSS对VOSS??

谁说的WZ才能打WZ  ???  坦克照样能轰下来!!

谁说必须用刀近战格斗??? 手枪也可以!!

谁说手雷必须和手雷对扔??那不成傻子了!

那么 在一个手枪和刀都允许的服务器


谁说的 只能刀对刀??手枪对手枪??刀对手枪一样!!手枪对刀也也一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7-1 21:54: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ERO|=BFYing@2142 于 2007-7-1 21:49 发表
不存在 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开创呢?

此局开始没有任何人商议

根据理查德的条例:
2.原则上本服务器允许使用手枪,而除了手枪/小刀/电击器外一切杀死对手的方式都是被禁止的。
3.该回合用小刀还是手枪请大家在开局前商议
商议不成请沿用上一局的规则

如果大多数玩家同意禁用手枪,而只使用小刀,则以约定的规则为标准。本规则仅对当前回合有效,玩家须在回合开始前的60秒中进行讨论以达成约定。


难道理查德没觉得前后矛盾么?

我第一局进去玩,结束,刷图,一局结束,再刷图,开局,然后手枪被踢出,期间没有任何人约定用手枪,而且换局了,应该是允许小刀手枪并存的
如果先前存在约定,那么是按照“沿用上一局的规则”执行,还是“本规则仅对当前回合有效”而换用第二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7-1 21:5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ERO|=BFYing@2142 于 2007-7-1 21:49 发表
不存在 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开创呢?

这本身是很不合理的所谓开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7-1 21:57: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丫的我  顶嘴我顶不过你    54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7-1 21:5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主    但是我要做OP    把那个代码  告诉我!  -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HERO|=战队

GMT+8, 2024-9-21 12:35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