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758|回复: 8

女性十大强悍职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1-18 22: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女性十大强悍职业 6 Q0 y& R* f5 b8 p①女导演:停!再来一次。 2 A# s: L% M! r% X5 K- |; y②女交警:说不准停就不准停。 6 b+ U' i1 f; F- N4 X: O" s4 `. H③女售票员:再进一点,里面很空。 , c7 i2 s! K7 u/ c8 G④网吧女老板:上不上?后面还有人等。 * E; J7 G+ F, ]' C, R⑤女护士:快点上床,把裤子扒了! 4 ?' Z; S1 j" s9 [* |' d3 o6 L ⑥女编辑:欢迎来稿,长短不限。 & l# c3 v$ O$ u8 w+ [4 p- G⑦幼儿园阿姨:小弟弟,老实点。 , K. s$ V# z2 n" _9 N⑧女教师:做得不好,罚做一百次。 + P: |& p: |& }2 Y2 G* r, p ⑨女登山指挥员:爬都要爬上来。 * ~3 a& O) d' c+ f8 Q+ Y ⑩女兵:连长,我还行,再给我打一枪!* I+ p' Z2 J9 Q. [# |7 G9 b1 m 1 S, n) c6 L6 t8 m3 D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18 22: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7_34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18 23:01:15 | 显示全部楼层
{:10_55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9 15: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HERO里面的几个连长不知道打了几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19 16: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7_326:}小JJ去调查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19 20:36:36 | 显示全部楼层
{:7_33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19 21: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1.本人过去、现在以及将来都不认识楼主,且自古以来与楼主无利益关系。本次回帖之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汉字、拼音、外文字母、单词、句子、图片、影像、录音,以及前述之各种任意组合等等)完全是复制粘贴,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人并不明白其全部或部分之意思(包括但不限于对所复制粘贴之内容的识别、阅读、理解、分析、记忆等等)。
6 W. X  d3 d# G! D- F  v1 E& y5 g2.楼主表述之事与本人无关,只是本着“看贴回贴,繁荣网络、利人利己”的原则,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民生”作出贡献,顺便赚3分。: z; C% K- z6 `9 E' z$ P
3. 本人在此留言均为网络上复制,用于检验本人电脑键盘录入、屏幕显示的机械、光电性能。并不代表本人局部或全部同意、支持或者反对楼主观点。& P) I. d% W" D9 `( `& t" G# Z) G
4.人生有风险,入世需谨慎。本回贴不暗示、鼓励、支持或映射读者作出生活方式、工作态度、婚姻交友、子女教育的积极或消极判断。未成年人请在监护人陪同下阅读本贴。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请立即关闭网页,并用20%高锰酸钾+75%乙醇对键盘、硬盘、电压插座、显示器、鼠标、cpu进行灌溉消毒。
, k+ N0 U8 ^/ W9 L3 |6 B1 L5 a; `5. 如本人留言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请网络管理员及时删除本人跟贴。
  H. J9 J3 y3 E0 ]6. 因删贴不及时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包括宪法,加法、减法、乘法、除法、剑法、拳法、脚法、民法,刑法,书法,公检法,基本法,劳动法,婚姻法,输入法,没办法,国际法,今日说法,吸星**,与台湾关系法及文中涉及或可能涉及以及未涉及之法,各地治安管理条例)纠纷或责任本人概不负责。
' O$ L4 S& w" P  n9 _; `7. 本人谢绝任何跨省追捕行为,如有需要请直接联系楼主、原作者以及网络管理员或法人代表。确因不抓不足以平民愤,或不抓就领不到薪水养家户口的公职人员,建议携带工作证、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独生子女证、健康证、暂住证、毕业证、边防证、县以上go-vern-ment机关出具的介绍信温情操作。抓捕按照以下排序倒序:楼主、原作者以及网络管理员以及网络运行商、电信运营商、电力供应商、电脑生产销售商。. i7 Z& N1 t7 H" f5 ?
8. 此声明最终解释权归本人所有
6 y2 U6 M3 B7 O4 ?" c   本人将于3分钟内完全忘记该文内容!故本人不能对该文付任何责任: J1 S. F+ L- C
   以上内容为本人复制,如有问题,请与作者联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19 21:5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0 15:34:25 | 显示全部楼层
1.本人过去、现在以及将来都不认识楼主,且自古以来与楼主无利益关系。本次回帖之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汉 ...
! X  A2 L( n& Gkkaivskkk 发表于 2010-11-19 21:14
  ]& M, W4 ?5 V, Q& f% h' `2 N! P8 I
! K; W2 V: R. j2 ]6 D

" r) {* ?& }3 f    {:7_31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HERO|=战队 ( 皖ICP备19020640号 )|网站地图

GMT+8, 2025-11-10 18:58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