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421|回复: 36

公告:禁止MonsterNo.2 这个ID进入HERO服务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8-24 09: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该ID的游戏方式有作弊的嫌疑,目前在事主没有解释清楚之前,暂时封存该ID,禁止MonsterNo.2这个ID进入任何HERO RANK服务器。

也请MonsterNo.2 ID的使用者能配合我们的调查。如无法做出合适解释,我们将对该ID做进一步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8-24 09: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muhahaha 黑肉在行动 关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8-24 09: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

去雾=作弊,杀无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8-24 09:2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惜了,没有人和我争分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8-24 09:27:57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人真弓虽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8-24 14:5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他的激励我坦克还不会开呢
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8-24 15:0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找你们队里的强人录象单挑

另外说一句:法院判决的证据收集工作似乎应该是控方,Cheat证据足的话就直接判死刑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8-24 17:3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基本上所有地图的雾都会把100%视距遮蔽!也就是说根本不可能看得到100%的距离!
估计大概显示73%上下!再超过去则人物消失不再draw(但是场景地形岩石啊之类的还是清楚的)!这是我昨天测试的!
所以说肯定是有作弊的人的!我就常常被无故狙杀!
还有自动瞄准是肯定有的!很多时候我被看不见的而且不是选择狙击手的玩家打死!关键就是他只用了2-3发子弹!(而且是切换单发射击的)3发全部命中!
这一点我昨天也试了!站立不动的目标!在视距极限(刚好没被雾遮蔽)处!哪怕你准星罩得再正!打中的几率也是超低的(2发打死有过一次!基本上可以无视了)
平均要开8-30发才可以杀掉一个!原因其实很简单你那个分辨率到极限了鼠标根本调不到那个位置!肯定是有偏差的!大部分时候两个相邻的移动点中间才会是你想要得位置!
(这点以前手动打过最早的可乐吧台球的肯定深有体会!有时候长枪就是调节不到自己需要的位置)
建议集体大清查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8-24 18:51: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只是嫌疑而已。

留着吧~就当是个NB的BOT好了。大家去练手~

如果有确实的证据,IP,ID,IC,IQ......见什么BAN 什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8-24 19:3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抗议,没有证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5-8-24 19:35:57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Goldboy at 2005-8-24 19:35:
抗议,没有证据


你没看9楼的帖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8-24 19:47:29 | 显示全部楼层
TK Bot犯法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8-24 19:5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吧,怪兽,我来说下原因:
因为论坛太多人投诉你,所以某天在21号我们整整一个小组在研究你,两边都有人在测试:
1。绝对在视线以外我在左右晃动,但你的机枪子弹还是能准确打到我。此时没有扫描。
2。在你的tank视野以外一露头,你的炮口几乎同时转动射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8-24 19:51:32 | 显示全部楼层
证据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5-8-24 19:54:21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Goldboy at 2005-8-24 19:51:
证据哪


我有你多次使用作弊工具,但是未遂的证据,凭着一条就可以封你

http://forum.heroclan.net/viewthread.php?tid=109709&fpage=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HERO|=战队 ( 皖ICP备19020640号 )|网站地图

GMT+8, 2026-6-10 14:28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