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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太伤心

很感谢大家对我的关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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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6: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ERO|=TnT 于 2007-6-26 13:04 发表 - m5 c' C3 `- _( K& v1 W3 h( d6 T1 ?! {) H
说真的,如果我的配偶因为我的冷落而和我大吵大闹,我会比较相信她不会做出出轨的事
; }" k# B" Z' C5 U3 \! w& _9 N! z1 @7 T4 b0 ^( p9 X) M0 \/ E5 Y
而为此能出轨的人,尤其是已经认为可以用离婚解决的人,谁有能保证在其他问题出现的时候,旧事不会重犯呢?
1 ]  U5 @9 n4 X+ i6 g4 G
- O7 Z: L: s4 k# {纯属个人观点,善 ...
2 z5 F& O* w7 Z0 M( s

$ w* n* S5 F) @- F  F9 s8 S- s2 w" J9 d& b1 t% u
这位仁兄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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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6: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真是LZ说的那样,就祝福你们重新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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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6: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ERO|=Rivaldo 于 2007-6-26 12:34 发表
8 \1 f2 B6 j  k  o1 J/ O& ~今天难得来BF2区看看,就看到这帖~
: j0 [$ h5 X3 q# m' x. S! D3 p% L, P/ u- ?  [7 l
我很难理解你竟然可以原谅这样的女人!
         我也是 很难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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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6: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友情路过顶自己兄弟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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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6:2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那个委琐的第3者再出现.......直接搞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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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6:30: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把这个狗日第3者的菊花捣烂誓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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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6:3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不过楼主不怕下次XX时听见另外一个男人的名字而阳痿就完事吧。
7 T# \% f7 _* A" f! v完全鉴定完毕,无法出具鉴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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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6:31:07 | 显示全部楼层
离婚,是一件很轻易的事情,一咬牙一冲动就成了,LZ的选择,才是经过深思熟虑很艰难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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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6:31: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做如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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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6:3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晕。。那就惨了。。告状无门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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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6:3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ERO|=SAM11 于 2007-6-26 16:30 发表 3 M& m* x& M) a3 ^; G* {) ^
不把这个狗日第3者的菊花捣烂誓不休!!!

2 y  H" ~; E$ H5 {1 n既然选择了让事情平息,就把一切淡忘吧(当然前提是在他不再来骚扰你的家庭的情况下),冒然的冲动去做一些出格的事情,损失最大的还是自己,这种事情两个人一旦见面动手,恐怕就非得分个你死我活吧?杀了他又能如何??什么事情都没有了么??你会有什么下场呢??你如何对得起含辛茹苦、生你养你的父母?大家都拿出成年人的思维来仔细的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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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6:37: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这样的社会环境,LZ的原谅真是少有。
9 }2 C. F) i' s1 b
' v% F( ~; `- K5 r" D( nLZ爱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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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6 16:4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ERO|=Verarose 于 2007-6-26 16:37 发表 & ?/ c* o7 \. S8 A! ~" K; S+ `
一个这样的社会环境,LZ的原谅真是少有。+ {# P# M$ n2 r: @

& d2 H+ g1 d" }( }) [/ l! v" @+ vLZ爱惨了吧?

2 ~9 B: o) A' M
- B3 I+ r: `% J- o- T( o. O
# P" K# o: \6 c是啊。爱的太深,不能自拔。那是相当的“惨”啊。这次教训真的是:“疼并快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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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6:4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GAFF 于 2007-6-26 16:37 发表 + \2 Z  M) U% @( {8 u, h+ v( Q

1 K* O0 v3 v' ?" h: J; A$ l& Y既然选择了让事情平息,就把一切淡忘吧(当然前提是在他不再来骚扰你的家庭的情况下),冒然的冲动去做一些出格的事情,损失最大的还是自己,这种事情两个人一旦见面动手,恐怕就非得分个你死我活吧?杀了他又 ...

( M# j: q  ]3 v1 G& {) s! h$ r2 f  
/ ]/ s% f5 R  ?
9 j) p" L5 P# s! z, t   当然不能干这种傻事,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偶只是说,如果第3者还继续来骚扰,就捣他菊花.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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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6:5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lz今后快乐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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