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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大家都有精神病(哇,以后可以随便砍人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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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0:06: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长期每天连续上网6小时将被列为精神疾病 ( A4 t- W+ J8 u% S   由总后卫生部组织、北京军区总医院牵头制定的《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近日通过专家论证,意味着我国医学界诊断“网瘾”将实行标准化,“网瘾”也首次被该标准列为精神疾病治疗范围。 + e; Y# Q$ L8 ]6 z" a$ b2 r   根据《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网络成瘾是指个体反复过度使用网络导致的一种精神行为障碍。症状界定有七项 标准,其中一项量化的指标是平均每天连续使用网络达到或超过6小时,而且这种症状达到或者超过3个月。- q3 t( P3 y! Z9 `( f1 K / d" Z% a8 f ^8 q: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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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0:42:37 | 显示全部楼层
神经病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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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0:56:59 | 显示全部楼层
LZ头像很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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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1: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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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1: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去把那个提议个人缴纳呼吸税的院士专家砍个三段,然后以我有网瘾精神病为由,保外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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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1:2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ERO|=O.iHome 于 2008-11-24 11:13 发表 4 ^/ u3 X" s) H
我去把那个提议个人缴纳呼吸税的院士专家砍个三段,然后以我有网瘾精神病为由,保外就医。

0 F" o1 G: i/ Z5 D4 `
6 Q  N9 c* f$ V; S
$ Y' w  z# y* |- W) _. M" x3 s; z
/ \7 P: \  D+ \  R7 D好!
5 D' Z. l( x' _5 D我支持你!
$ ~$ x' B8 M/ `' ?, T% v, T" W* q你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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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1:24:31 | 显示全部楼层
超级精神病路过   ' v1 C+ t% S! l$ s

5 k0 H1 |. T9 e- s你们小心啊   我带着菜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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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4 12:3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头像确实很凸。。。。hu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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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4:3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看来偶也可以去P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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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5: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去大街上砍人么???& m& O! I) y6 A* N1 U
我建小队  被珀里斯干掉了大家可以点我复活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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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6:52:0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去试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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