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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大家都有精神病(哇,以后可以随便砍人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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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0:06: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长期每天连续上网6小时将被列为精神疾病 3 ^2 }, S+ R$ `& E; k   由总后卫生部组织、北京军区总医院牵头制定的《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近日通过专家论证,意味着我国医学界诊断“网瘾”将实行标准化,“网瘾”也首次被该标准列为精神疾病治疗范围。 - _, [/ Y G5 } V# Y& v   根据《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网络成瘾是指个体反复过度使用网络导致的一种精神行为障碍。症状界定有七项 标准,其中一项量化的指标是平均每天连续使用网络达到或超过6小时,而且这种症状达到或者超过3个月。 n" f% M t- M5 n& t$ [ 7 z. u q4 B8 U% J$ N( B-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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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0:42:37 | 显示全部楼层
神经病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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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0:56:59 | 显示全部楼层
LZ头像很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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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1: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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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1: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去把那个提议个人缴纳呼吸税的院士专家砍个三段,然后以我有网瘾精神病为由,保外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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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1:2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ERO|=O.iHome 于 2008-11-24 11:13 发表
7 |  x3 c1 i# T* q, b; U我去把那个提议个人缴纳呼吸税的院士专家砍个三段,然后以我有网瘾精神病为由,保外就医。
% J* i$ b  G, P
* U0 w) F# R! u! y- O; x# _3 ]

" q8 S2 i* F7 V9 {' ~: B$ e$ H
  A' K  V" u3 h5 i好!
/ T9 l) k+ Y) I我支持你!2 w6 q% o& U. O3 V+ u) v
你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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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1:24:31 | 显示全部楼层
超级精神病路过   
- m2 n5 d2 [4 ?! c$ a, D; R8 z1 d
你们小心啊   我带着菜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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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4 12:3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头像确实很凸。。。。hu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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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4:3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看来偶也可以去P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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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5: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去大街上砍人么???
- C  E1 P2 A. B2 o我建小队  被珀里斯干掉了大家可以点我复活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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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6:52:0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去试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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