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585|回复: 10

也许大家都有精神病(哇,以后可以随便砍人喽)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11-24 10:06: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长期每天连续上网6小时将被列为精神疾病 2 V3 D& z4 o( J0 b3 `$ f  由总后卫生部组织、北京军区总医院牵头制定的《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近日通过专家论证,意味着我国医学界诊断“网瘾”将实行标准化,“网瘾”也首次被该标准列为精神疾病治疗范围。 ! U }# u2 f7 L/ K' U# Y0 z   根据《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网络成瘾是指个体反复过度使用网络导致的一种精神行为障碍。症状界定有七项 标准,其中一项量化的指标是平均每天连续使用网络达到或超过6小时,而且这种症状达到或者超过3个月。7 a$ ?6 K8 Y( D3 h$ m1 G' ]& v" g ! O& `/ b$ R( z/ V+ I9 n+ c: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24 10:42:37 | 显示全部楼层
神经病飘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24 10:56:59 | 显示全部楼层
LZ头像很突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24 11: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专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24 11: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去把那个提议个人缴纳呼吸税的院士专家砍个三段,然后以我有网瘾精神病为由,保外就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24 11:2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ERO|=O.iHome 于 2008-11-24 11:13 发表 % O# `% s2 j/ ^# N6 @
我去把那个提议个人缴纳呼吸税的院士专家砍个三段,然后以我有网瘾精神病为由,保外就医。

$ Y% S$ g, T5 ?# u0 z
! \5 u( a% U# i; r  u/ k; H& f; U

: b! G# h( X2 u* @3 y. B  s3 J好!
2 V# g7 Y3 {8 K1 }5 g* a0 {我支持你!9 V; P2 N3 \. X, I
你去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24 11:24:31 | 显示全部楼层
超级精神病路过   % \0 |0 s% ?- q; |1 r+ k
: G- `. a' }! z5 B5 q
你们小心啊   我带着菜刀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4 12:3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头像确实很凸。。。。huhu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24 14:3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看来偶也可以去P人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24 15: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去大街上砍人么???
  ], K6 K* p5 Q) B5 g7 P我建小队  被珀里斯干掉了大家可以点我复活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24 16:52:0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去试下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HERO|=战队 ( 皖ICP备19020640号 )|网站地图

GMT+8, 2026-8-21 19:54

Powered by Discuz! X5.0 Licensed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