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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大家都有精神病(哇,以后可以随便砍人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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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0:06: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长期每天连续上网6小时将被列为精神疾病 5 j% f# o% Z% F# a+ q. ?: N1 G7 H   由总后卫生部组织、北京军区总医院牵头制定的《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近日通过专家论证,意味着我国医学界诊断“网瘾”将实行标准化,“网瘾”也首次被该标准列为精神疾病治疗范围。 , H: L! r+ S1 Z1 Y, q8 d) l  根据《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网络成瘾是指个体反复过度使用网络导致的一种精神行为障碍。症状界定有七项 标准,其中一项量化的指标是平均每天连续使用网络达到或超过6小时,而且这种症状达到或者超过3个月。( B U1 U7 m, ^4 E& D ! r+ D& W+ x( l8 e% n6 r. Y$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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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0:42:37 | 显示全部楼层
神经病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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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0:56:59 | 显示全部楼层
LZ头像很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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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1: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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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1: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去把那个提议个人缴纳呼吸税的院士专家砍个三段,然后以我有网瘾精神病为由,保外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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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1:2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ERO|=O.iHome 于 2008-11-24 11:13 发表
, [& G) z; O' \; W我去把那个提议个人缴纳呼吸税的院士专家砍个三段,然后以我有网瘾精神病为由,保外就医。

5 Y( a& K1 z/ [& \! ~1 o+ S/ [  J+ J; o8 Y, f# ^. b4 }

8 G  T* {/ }9 W! V) R' @* T+ e0 p
: m- |2 f& U& l, z- k8 U好!
) z( K+ o7 K( m* A我支持你!
3 r7 I0 l6 V3 I) y$ c2 J7 ^你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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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1:24:31 | 显示全部楼层
超级精神病路过   
$ O& o" z; z/ I" b  z: A4 S& G! k6 v7 y7 [/ T+ t! A. x
你们小心啊   我带着菜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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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4 12:3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头像确实很凸。。。。hu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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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4:3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看来偶也可以去P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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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5: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去大街上砍人么???
5 b3 i: ^) R( T, U* {0 b我建小队  被珀里斯干掉了大家可以点我复活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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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6:52:0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去试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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