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431|回复: 10

也许大家都有精神病(哇,以后可以随便砍人喽)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11-24 10:06: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长期每天连续上网6小时将被列为精神疾病 7 u& V% i, o6 E4 i, x5 g/ m( k' q  由总后卫生部组织、北京军区总医院牵头制定的《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近日通过专家论证,意味着我国医学界诊断“网瘾”将实行标准化,“网瘾”也首次被该标准列为精神疾病治疗范围。 * B2 N( h& I: G, W6 x- Z& y  根据《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网络成瘾是指个体反复过度使用网络导致的一种精神行为障碍。症状界定有七项 标准,其中一项量化的指标是平均每天连续使用网络达到或超过6小时,而且这种症状达到或者超过3个月。' F; f# s8 B& t: W' E : Y! T" H. N1 B4 y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24 10:42:37 | 显示全部楼层
神经病飘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24 10:56:59 | 显示全部楼层
LZ头像很突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24 11: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专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24 11: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去把那个提议个人缴纳呼吸税的院士专家砍个三段,然后以我有网瘾精神病为由,保外就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24 11:2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ERO|=O.iHome 于 2008-11-24 11:13 发表
4 a; a$ a/ L$ R) ^! x* m我去把那个提议个人缴纳呼吸税的院士专家砍个三段,然后以我有网瘾精神病为由,保外就医。

6 z$ C0 T: @# v  B0 {/ N! G2 E+ i" k1 m* O' m" o: {1 t0 E

; X: e1 ~- X# _9 F. F8 f6 W: o0 I1 H; Z1 Y. X
好!
, E0 N3 ~7 [$ s; R" _9 ]我支持你!
( r8 i2 `; `9 F, @0 V% g你去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24 11:24:31 | 显示全部楼层
超级精神病路过   
3 h; q) V  P4 C) K5 R, w- w% D6 f) Y( a! ~) ?" H
你们小心啊   我带着菜刀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4 12:3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头像确实很凸。。。。huhu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24 14:3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看来偶也可以去P人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24 15: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去大街上砍人么???1 ~  P2 E' E2 v, O
我建小队  被珀里斯干掉了大家可以点我复活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24 16:52:0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去试下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HERO|=战队 ( 皖ICP备19020640号 )

GMT+8, 2025-5-17 23:31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