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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大家都有精神病(哇,以后可以随便砍人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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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0:06: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长期每天连续上网6小时将被列为精神疾病 , `. O& ~1 f% v  由总后卫生部组织、北京军区总医院牵头制定的《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近日通过专家论证,意味着我国医学界诊断“网瘾”将实行标准化,“网瘾”也首次被该标准列为精神疾病治疗范围。 1 d7 k; U4 ]" M( ?4 F   根据《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网络成瘾是指个体反复过度使用网络导致的一种精神行为障碍。症状界定有七项 标准,其中一项量化的指标是平均每天连续使用网络达到或超过6小时,而且这种症状达到或者超过3个月。 * N) Y# \5 q8 [2 C# _: M4 ~3 g ; K" @ w( k! s% f' e* 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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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0:42:37 | 显示全部楼层
神经病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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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0:56:59 | 显示全部楼层
LZ头像很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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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1: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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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1: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去把那个提议个人缴纳呼吸税的院士专家砍个三段,然后以我有网瘾精神病为由,保外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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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1:2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ERO|=O.iHome 于 2008-11-24 11:13 发表 : o* `, S- z7 r- |- Z9 _- S
我去把那个提议个人缴纳呼吸税的院士专家砍个三段,然后以我有网瘾精神病为由,保外就医。

+ I0 U7 n7 Y6 N$ J) B8 }( L7 O, H- B$ I4 X: I$ k$ U" N* T
: ^7 z3 @+ r' V7 ~, k9 b4 g

" P% S$ D) T9 U2 D& E好!
' B; J( k% M5 ?% O8 X/ V我支持你!
1 Y  s2 ]1 S2 r: G2 u8 [: x你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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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1:24:31 | 显示全部楼层
超级精神病路过   2 _1 @0 H! k  C8 A

- f" g, Q4 T9 S1 K. ~3 D你们小心啊   我带着菜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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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4 12:3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头像确实很凸。。。。hu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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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4:3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看来偶也可以去P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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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5: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去大街上砍人么???0 n* l+ U/ [- C0 j  o
我建小队  被珀里斯干掉了大家可以点我复活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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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6:52:0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去试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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