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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大家都有精神病(哇,以后可以随便砍人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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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0:06: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长期每天连续上网6小时将被列为精神疾病 ' ~/ O3 c: f+ Q5 P- Y% u: M/ h- Q   由总后卫生部组织、北京军区总医院牵头制定的《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近日通过专家论证,意味着我国医学界诊断“网瘾”将实行标准化,“网瘾”也首次被该标准列为精神疾病治疗范围。 - C1 D/ V9 i$ J$ T% Q5 x8 D  根据《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网络成瘾是指个体反复过度使用网络导致的一种精神行为障碍。症状界定有七项 标准,其中一项量化的指标是平均每天连续使用网络达到或超过6小时,而且这种症状达到或者超过3个月。 ( R, w6 }; G4 e! O( T1 _6 d/ V, Q: z$ ?% H4 X8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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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0:42:37 | 显示全部楼层
神经病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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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0:56:59 | 显示全部楼层
LZ头像很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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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1: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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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1: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去把那个提议个人缴纳呼吸税的院士专家砍个三段,然后以我有网瘾精神病为由,保外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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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1:2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ERO|=O.iHome 于 2008-11-24 11:13 发表 6 J$ L% ?2 ~) `) R( V& \5 B
我去把那个提议个人缴纳呼吸税的院士专家砍个三段,然后以我有网瘾精神病为由,保外就医。
+ t; ^' b/ o+ ~  D) q1 @) i

+ k9 a( k. j5 a+ d" h8 j( Q$ Z7 w* i5 a- c6 a2 O- B
: [! S# o% r/ s* F# W( p+ t
好!
1 W; _9 e7 X5 ?0 _9 m我支持你!
3 ~& ?# l9 [0 j8 V你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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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1:24:31 | 显示全部楼层
超级精神病路过   : l5 J& q; [7 a- X

* i) e) X9 v" F你们小心啊   我带着菜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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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4 12:3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头像确实很凸。。。。hu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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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4:3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看来偶也可以去P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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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5: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去大街上砍人么???8 b; j& n( V; A2 {4 {
我建小队  被珀里斯干掉了大家可以点我复活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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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6:52:0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去试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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