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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4-2-20 22: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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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Begin-=|HERO|=GTfox+02 20 2004, 4:53--></div><table border='0' align='center' width='95%' cellpadding='3' cellspacing='1'><tr><td>引用 (=|HERO|=GTfox @ 02 20 2004, 4:53)</td></tr><tr><td id='QUOTE'><!--QuoteEBegin--> 怎么确定证据的,难道新加坡政府在每个人的床上都安装了摄像头??
难道后来那个女的因为不满(爽)而去告他??是利用她下体所遗留的口水还是利用那名男子口里边的体液作为证据???
还是有人用望远镜偷看到之后报警呢??那报警的人不是犯了偷窥罪??是不是新加坡政府鼓励这类的偷窥呢????
最后觉得还有可能的就是那名男子和那名女子是在偷情的,被那女子的丈夫发现了,捉奸在床,可那时候还没性器官接触的行为,又加上新加坡的法律,所以告他口交罪。
哇~~~强大~~~~~~ [/QUOTE]
我也不知内情。但这件事在本国受国人议论纷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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