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发表于 2006-12-4 15: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dybyyb 于 2006-12-3 15:19 发表
* O6 m2 Q6 e4 t5 u$ X# L1 A本人在此声明 LD家族绝对不是那种没事找事的人 恶意TK对友 2个月前熊猫曾封过网吧IP IP被封后我发贴道歉 至今未恶意击杀队友 除非有人打头在先 本人不是那种喜欢打小报告的人 ZB事件确存在本人也劝说过 但是不能过度干涉他人权利 要封就封ZB者的ID LD所在网吧只有极个别人ZB 我们都极力鄙视过他 可是人脸皮厚了说再多都没用 大家不要光看别人片面之词 罢了罢了 我直接找OP谈
5 y u" N# j" i" a' x) ? . _& n% f1 p/ {! T! S1 ?: @
权利??在我看来,权利与义务同时存在的.我不清楚从几时起,作弊也能算是一种权利了?这是道德的沦丧还是时代进步的产物?
7 y, {' ]' ]( o2 ]; B3 h, g4 Q+ `
5 M' \, S- q) [7 C9 d照你这么说,我想就应该是:既有作弊的权利,那就应该存在封杀的权利;你有不作弊的义务,那我们就有为你提供不作弊的游戏环境的义务" m# s$ I. M9 Z+ q& W3 a& R- _
. `4 t4 c6 T- I$ G7 l
总而言之,不要在我面前谈论作弊是权利之类的言论,那只会遭到更多不作弊的人的唾弃!
3 G6 Q1 i& [2 {1 i7 I
- Z5 O& n* q! n; z( l1 @相信LZ知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道理.既然LZ不能改变环境,就要当心被环境同化.为了你的健康及安全,我强烈建议LZ考虑一下,什么是赤,什么是黑.如果你实在改变不了大环境的话,不妨可以考虑改变你所在的环境.希望LZ能认同我的想法,我们欢迎所有热爱BF2竞技游戏的爱好者在同一片没有污染的环境下一同游戏,一同PK,一同成长8 N# h, P* |) y
`) M. r& Z4 j( n. D* o7 N) a今天LZ能站在这里发帖做申明,足以见到你的胆识和魄力.相信你不是坏人,我们愿意与你在坦诚相待,在平等,友谊,真诚,互助的前提下,认真贯彻红衣老大《[公告]关于ld的对待方法》,让不愉快成为过去,大家在一个公平,公正,和谐,进取的环境中共同进步,谋求双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