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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4 15: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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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dybyyb 于 2006-12-3 15:19 发表
# l4 n$ A, ~, b( G. E本人在此声明 LD家族绝对不是那种没事找事的人 恶意TK对友 2个月前熊猫曾封过网吧IP IP被封后我发贴道歉 至今未恶意击杀队友 除非有人打头在先 本人不是那种喜欢打小报告的人 ZB事件确存在本人也劝说过 但是不能过度干涉他人权利 要封就封ZB者的ID LD所在网吧只有极个别人ZB 我们都极力鄙视过他 可是人脸皮厚了说再多都没用 大家不要光看别人片面之词 罢了罢了 我直接找OP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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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在我看来,权利与义务同时存在的.我不清楚从几时起,作弊也能算是一种权利了?这是道德的沦丧还是时代进步的产物?# N" t9 s) N: w, `7 ^* u( 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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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你这么说,我想就应该是:既有作弊的权利,那就应该存在封杀的权利;你有不作弊的义务,那我们就有为你提供不作弊的游戏环境的义务6 T3 e5 [/ u& j1 V+ G4 X2 u, e
) j8 r2 z- s% r; \总而言之,不要在我面前谈论作弊是权利之类的言论,那只会遭到更多不作弊的人的唾弃!, z. b9 Z" P6 ?# Q4 `; I
4 S6 U/ e# @5 T; Y3 {) a" k% G相信LZ知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道理.既然LZ不能改变环境,就要当心被环境同化.为了你的健康及安全,我强烈建议LZ考虑一下,什么是赤,什么是黑.如果你实在改变不了大环境的话,不妨可以考虑改变你所在的环境.希望LZ能认同我的想法,我们欢迎所有热爱BF2竞技游戏的爱好者在同一片没有污染的环境下一同游戏,一同PK,一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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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LZ能站在这里发帖做申明,足以见到你的胆识和魄力.相信你不是坏人,我们愿意与你在坦诚相待,在平等,友谊,真诚,互助的前提下,认真贯彻红衣老大《[公告]关于ld的对待方法》,让不愉快成为过去,大家在一个公平,公正,和谐,进取的环境中共同进步,谋求双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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