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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7 1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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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姆弹出现于1897年,由达姆达姆兵工厂军方总监克莱上尉设计。弹头尖端没有包覆而露出铅心,子弹射入人体后铅心扩张或破裂,因而扩大了创伤面,造成对人员的严重伤害。因为当时的火枪所使用的枪弹是铅弹,由于铅比较软,因此在击中人体后往往将所有动能全部释放出来,具体表现为弹头发生严重形变乃至破裂,导致人体组织出现喇叭型空腔,创伤面积是弹丸截面积的上百倍,还会瞬间对人体的血液循环系统产生巨大压力。但伤者的痛苦不至于此,弹丸的碎片没有全部从伤口取出,那么就会造成铅中毒,即使侥幸碎片比较少,通过外科手术取出来了,弹丸在射入人体后会把一些衣物碎片什么的带入伤口,造成感染。100米距离上遭到达姆弹的直接命中,头部-90%的人会死亡,四肢-20%死亡,剩下的全部截肢,左胸(心脏附近)-100%死亡,右胸-70%死亡,腹部-70%死亡。所以达姆弹现已被国际禁止使用! 我们说的特种弹。主要是达姆弹,我国过去俗称“炸子”。现在所有弹头都是铅心,外面包裹钢套或铜套,以承受枪膛压力并保持外形。只要将弹头的被甲磨去一点点,露出铅心,这颗子弹就是“达姆弹”了。原理是铅是软金属,高速运动的弹头侵入人体时,巨大的压力一起压着弹头里的铅和其外面的套子,由于铅是软金属,容易被压缩,巨大的压强传递到包裹它的钢套,当压强超过钢套的承受极限时,钢套就会炸开。达姆弹造成的创伤是触目惊心的,往往一颗子弹就会造成所有内脏全部粉碎,所以国际公约禁止使用达姆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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